警方調查,住樹林區余姓媽媽平日都會帶著小兒子一起去接小姊姊回家,但這兩天氣溫驟降,她怕年幼孩子外出感冒才獨留在家,出門前也不忘檢查房間、陽台、窗戶鎖上,不料卻仍發生憾事。
余女出門接女兒下課,40分鐘後返家,卻遍尋不著兒子身影,原以為是在玩躲貓貓,但花10分鐘翻遍整屋才驚覺情況不對,趕緊聯繫警衛來到17樓的家中幫忙找人,直到30分鐘後,警衛打開房間窗戶往外探,才驚見小孩倒臥下方2樓露台。
警方鑑識人員到場,檢視發現屋內門窗確皆上鎖,唯獨陽台落地窗被打開,留下約20公分縫隙,足以讓4歲男童鑽到陽台嬉戲,另發現遮雨台留有疑似爬行過痕跡。
余女因獨留年僅4歲兒子在家,導致兒子墜樓身亡,涉嫌違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與《刑法》過失致死罪嫌,將待今天男童相驗後,依法送辦。律師林富貴表示,母親觸犯《兒少法》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,另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。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,居家墜樓最易發生在窗戶、陽台及樓梯間,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前年已修法,允許家有幼童者可裝安全鐵窗,政府單位應加強向各大樓管委會宣導,「不要再讓孩童墜樓悲劇重演。」